因特殊原因,学生不能正常参加期末考试、重修考试时,可以向学校申请缓考。缓考手续应在考试前办理,超过考试时间后不能补办缓考手续。缓考考试一般于下学期开学前与重考同时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届时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负责部门:教务科 联系电话:025-86118041 如何申请缓考学生缓考申请流程一、学生登录系统,点击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打开教学项目报名申请页面。二、在教学项目报名页面,选择缓考,点击【报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课程考试包括学校组织学生修读的必修和选修类课程开展的笔试、操作、论文、报告、大作业等形式的平时考试、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课程考试。学生参加其他各级...
第一条 学生须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 进入考场,考试时应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查对。凡遗失证件者须由所在单位开具张贴学生近照、注明学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第二条 除有特别规定外, 学生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始20分钟后禁止入场, 并作缺考处理; 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第三条 学生须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按指定位置就坐,主动接受考前纪律教育和考试违禁物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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